军人安家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

佚名 23 2024-04-08 06:02:01

一、军人安家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

军人安家费是夫妻共同财产,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,除此之外,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二、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哪些

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:

1.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,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;

2.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;

3.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;

4.夫妻之间依《民法典》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;

5.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,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,承担同等的义务。

三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

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:

1.坚持男女平等原则:在分割共同财产时,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,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、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(她)财产。

2.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: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,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,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。

4.公平原则: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。

5.尊重当事人意愿,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: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,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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