哺乳期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还能变更么

佚名 20 2024-02-26 09:10:32

一、哺乳期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还能变更么

一般情况下,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因此,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,这不是关乎孩子是否处在哺乳期内,而是需要特定的条件才可以依法变更抚养权,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抚养权归属。

二、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抚养权

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对方请求变更抚养权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
(一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
(二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
(三)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
(四)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;

(五)根据以上规定,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,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。

三、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属抚养
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但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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